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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國民小學

校內公告

有關妥適選用教材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{{ $t('FEZ001') }} 設備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 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72331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期大陸委員會接獲民眾陳情,國內學校、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,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,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,引發外界關 注。
三、請貴校從事教學活動時,應審慎選用教材(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),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,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,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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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8-26|

{{ $t('FEZ005') }} 21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