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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國民小學

最新訊息

修正「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

{{ $t('FEZ001') }} 資訊組長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本府115年2月12日府智安字字第1150027025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旨揭基準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05|

{{ $t('FEZ005') }} 365|